房屋拆迁分配.急`懂的给个咨询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5:17:54
是这样的,我朋友和他爸爸的房子要拆迁了,他和他爸爸不住在一起,父母离婚很久了,他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和他爸爸不合,他爸爸也不关心他,他现在18周岁,他爸爸呢有了新的老婆(未登记20岁小姑娘)还有小孩子(没报户口),现在房子快要拆迁了,他想有自己的家,不用在外面租房子了,可他爸那里根本不把他放心上,没有他的份,户口里有他的和他爸爸的名字,想问下,房子拆迁他能拿到自己的一套吗,不管大小,能住就可以了,不要和爸爸住在一起,和他奶奶说么,他奶奶说这样拆人家,不同意,他奶奶也要房子要把户口迁进去,他现在很急,想自己有自己的房子以后就不用为结婚什么担心了.

一、公产房屋的性质及权属
公产房是我国计划经济的产物,它充分体现了我国公有制度下的平均分配原则,它是以家族为单位,以承租人为代表而分配给家庭的。家庭成员均有承租权,因为家庭成员的福利利益不是源于户主,而是源于国家政策。因此,公民承租的公产房是以承租人为记号的所有权归他的房产。在此情况下,公产房又分为直管房和自管房。直管房即直管公房,所有权归国家,管理形式表现为某市某区第某个房产经营管理所,简称房管所。自管房即国有企业响应国家政策或集资或自建而分配给本单位职工的福利房。那么,公产房的附随权利能否由公民自由处分呢?
公产房的附随权利即公产房的使用权、居住权。承租公房就是向国家或企业缴纳房屋租金,而将该房屋归本家庭使用的行为。在计划经济时期,家庭人口众多,承租证上只能写一人,通常写户主。若单从现象上看,承租人是谁,该房就归谁,他有权处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正如前所述,公产房分配是出于劳动力再生产和人口繁衍的需要分配给家庭,主要解决家庭居住问题,使得人有其所。
二、公产房拆迁补偿的标的是什么
无论从拆迁协议、还是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上看,公产房拆迁的标的物是公产房屋的面积,而非承租人。因为动迁补偿款是按面积计算的。国家制定拆迁补偿的政策是针对家族的,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的对象是公产房屋的使用权人,补偿的权利是公产房屋的使用权,而不是承租权。

所以要看你当初有没有跟企业签定承租合同呢?没有的话,你还是赶快另外找住处了吧,如果是国营的企业补偿的就该归政府了,至于安置,就看你们地方政府有没有责任心了,按理来说如果特别困难他们会安置的吧,但是房租一样少不了